竞彩猫

图片
关于开展2023年度连云港市园林式居住区(单位)认定工作的通知
  • 时间:2023-07-27 16:30:29 来源:竞彩猫 阅读次数:

各县区(功能板块)住建局,市各有关部门、单位:

为了加强居住区和单位绿化建设管理,为市民营造宜居优美的生活环境和生态安全的生产环境,进一步巩固竞彩猫生态园林城市建设成果,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国家园林城市申报与评选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城〔2022〕2号)的相关要求,拟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2023年度连云港市园林式居住区(单位)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全市范围内符合条件的居住区和单位(包括机关、学校、医院和企事业单位等)均可申报。已获得园林式居住区(单位)称号的不再参与申报。

二、申报条件

符合江苏省《城市居住区和单位绿化标准》(DB32/T4174-2021)有关要求,绿化成效显著,管养维护到位。居住区和单位应建成竣工并交付使用,具有明确地界范围。

三、认定程序

认定时间为2023年8月至10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1.发动申报阶段(8月1日至8月20日)。各县区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应当按照“积极发动、自愿申报”原则,组织好辖区内居住区(单位)的申报工作。符合条件的居住区可由开发企业、业主委员会或物业管理单位提出申请,符合条件的单位由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提出申请。

2.初审推荐阶段(8月21日至9月10日)。各县区园林绿化主管部门负责辖区内居住区(单位)申报资料收集、组织开展申报资料及现场核验等初审推荐工作,并根据《连云港市园林式居住区(单位)认定细则》进行打分,初审得分≥80分的视为通过初审。

3.抽查复审阶段(9月11日至9月30日)。竞彩猫组织开展现场查验工作,对各县区初审推荐的居住区(单位)进行抽查复审。根据各县区推荐上报的数量按比例确定各地现场查验的居住区(单位)名单,其中,各县区初审推荐在10家及以下的,全查;10家以上的,按照不低于20%的比例抽查。被抽查的居住区(单位)最终得分=初审得分×50%+复审得分×50%,未被抽查的按初审得分计入最终得分。

4.认定公布阶段。(10月10日-10月25日)。最终得分≥80分的居住区(单位)将被认定为连云港市园林式居住区(单位),并在竞彩猫网站及其他相关媒体进行公布。

四、申报材料

1.连云港市园林式居住区(单位)申报表(一式两份);

2.居住区(单位)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总平面图等文件复印件;

3.围绕《连云港市园林式居住区(单位)认定细则》内容,提供体现居住区(单位)绿化效果及养护情况的彩色实景照片(拍摄清晰,兼顾不同场景、不同视角,JPG格式,不少于5张);

4.其它相关图纸或文件(如绿化竣工图或绿化竣工测绘图及苗木表、竣工验收证明等)。

上述材料按要求签字、盖章后按顺序后生成目录,采用A4纸大小装订成册,并扫描成PDF格式一并提交,另一份申报表原件随申报材料提交,申报表、照片需同时提交电子档。

五、其他事项

1.各县区(功能板块)住建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广泛发动,精心组织,扎实开展园林式居住区(单位)申报工作,及时把文件转发到各街办及相关单位,确保辖区内的居住区和单位应知尽知、应选尽选。

2.各县区(功能板块)住建局于9月10日前将通过初审的园林式居住区(单位)汇总表及申报表原件盖章后报送至竞彩猫绿化处;市直单位申报材料也可于8月底前直接报送至竞彩猫绿化处。

联系人:谢淑芬,联系电话:85415320,邮箱:jsjlhc@126.com。


附件:1.连云港市园林式居住区(单位)认定细则

    2.连云港市园林式居住区(单位)申报表

    3.通过初审的园林式居住区(单位)汇总表


连云港竞彩猫局

2023年7月27日  

附件下载: 连建绿〔2023〕220号(关于开展2023年度连云港市园林式居住区(单位)认定工作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