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提供要件 |
1 |
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项目概况表 |
2 |
规划总平面图 |
3 |
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业务相关人员联系表 |
4 |
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户开户证明 |
5 |
商品房预算面积证明 |
6 |
《连云港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协议书》一式4份 |
备注 |
1、要件1、2、3只需在同一项目办理首笔预(销)售手续时提供即可,若项目规划进行调整,须重新提供要件1;若项目相关联系人发生变化,须重新提供要件3。 2、《协议书》所填内容需电脑打印,手填无效。 3、上述所有要件需加盖开发企业公章,《协议书》需加盖开发企业、开户银行骑缝章。 4、上述备案材料需提供电子档。 5、监管机构联系人:江颖颖;办公电话:855710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