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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连云港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协议书》需提供要件
发布日期: 2018-09-21 11:53 信息来源: 资金监管中心 阅读数:

序号

提供要件

1

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项目概况表

2

规划总平面图

3

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业务相关人员联系表

4

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户开户证明

5

商品房预算面积证明

6

连云港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协议书》一式4

备注

1、要件123只需在同一项目办理首笔预(销)售手续时提供即可,若项目规划进行调整,须重新提供要件1;若项目相关联系人发生变化,须重新提供要件3

2、《协议书》所填内容需电脑打印,手填无效。

3、上述所有要件需加盖开发企业公章,《协议书》需加盖开发企业、开户银行骑缝章

4、上述备案材料需提供电子档。

5、监管机构联系人:江颖颖;办公电话:8557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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